质量部内部管理规定(试运行)
发布时间: 2024-05-15 16:14:33 人气:1 来源:精密铸造厂家
1.1、各成员须加强对质量管理知识、质量管理运作程序、检验判定标准和本厂产品的全方面了解(包括产品类型、各种各样的性能及相应之检测的新方法等),积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自己独立准确分析问题的能力,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1.2、工作中积极努力配合上级的工作,服从上级的安排和调派,不得无故造谣生事,聚众闹事或当面顶撞上司;
1. 3、工作中必须严格遵照作业流程和检验标准操作,不得随意变更流程、标准;
1.4、检验工作中必须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切实将各项检测工作完成好,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1.5、相关成员应认真做好报表和记录表单的填写工作,要做到如实规范填写,真实反映,如发现其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规范之情况,则要追究当事人之责任;
1.6、对质量异常问题,检验员须结合多方面情况考虑,并予以妥善处理,如遇自己不能处理和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据实向上级反映并记录,不得自行处置,自作决断或拖拉、隐瞒、谎报异常事实,并且积极努力配合责任单位做原因调查和分析,采取对应之矫正和改善措施,跟踪其改善效果,以达到“持续改善”和“预防再发生”之目的。
1.7、当班检验员在上班时间内须认真处理好该班之一切相应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将本班之工作遗留到下一班处理;
1.8、经检验员检验合格之产品,如在后续工序检验时出现重大质量上的问题,或引起客户抱怨,则要追究有关人员之责任。
1. 9、各科室负责人须仔细参照《质量部工作手册》明确自身职责,认真做好权责范围内之每一项工作,在本组人员当中要起到表率和管理者应有的作用,不得有渎职、失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之行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相应惩罚;
2.0、各科室人员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进度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要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
3.1、保持桌面清洁,地面不能有任何一个产品和配合件;定时对量规仪器进行保养,桌面不能有私人物品, 检验标识区域划分明确,办公区域干净整洁。
4.1、本奖励条例之奖励名额为每月1名,奖励人员由科长提报部门主管审核后决定之优秀员工。
5.1、本惩罚条例规定之受惩罚人员及惩罚金额由科长上报部门主管审核后决定。
5.2、惩罚金额将依相关条款视情节轻重程序决定,且惩罚金将用作本部门之奖励基金。
5.3、凡有违反本条例内之条款,新入厂或初犯者,口头警告一次;情节较重影响较大者,申诫一次罚款30元;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记小过一次罚款50元;屡次违规,屡教不改,态度恶劣者,记大过一次罚款100元,并在质量部内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很严重,屡教不改者,作调离处理。
8)不积极努力配合上级工作,或不服从上级安排和调派者,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推诿扯皮,不能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